基于最新修訂、即將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針對“帶薪缺勤”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結合實例,深入詳盡探討,為下步準則施行后的會計實務操作提供借鑒。
一、引言
2014年1月27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的通知》(財會[2014]8號),以進一步規范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職工薪酬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并保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新修訂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以下簡稱“新9號”)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相比財政部2006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以下簡稱“舊9號”),即將施行的新9號增加了不少新的內容。其中“帶薪缺勤”是新充實、整合的內容之一,是指企業支付工資或提供補償的職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傷殘、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分為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
作為“職工薪酬”的最新會計準則,新9號的規定具體詳盡,但實務操作中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超出了準則的范疇,這也是本文旨在研究的問題。
二、日工資收入計算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第514號令)和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號令)明確: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進行折算。
《勞動法》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職工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365-104)÷12]。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如某職工1 ~ 6月剔除加班后的月工資收入平均為4 200元,7 ~ 12月剔除加班后的月工資收入平均為4 500元,該職工的月工資=(4 200×6+4 500×6)÷12=4 350(元),日工資收入=4 350÷21.75=200(元)。
三、非累積帶薪缺勤的會計核算
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缺勤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時也無權獲得現金支付。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病假等帶薪休假權利不存在遞延性,不能結轉下期,屬于非累積帶薪缺勤。如果用人單位規定年休假不得累積,則年休假也為非累積帶薪缺勤。新9號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實際發生缺勤的會計期間確認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遵照現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新9號規定,通常在缺勤期間計提應付工資薪酬時一并處理,借記有關成本費用類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帶薪缺勤”科目,操作較簡單。
四、累積帶薪缺勤的會計核算
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缺勤權利可以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婚喪假、產假、病假等帶薪休假權利不能結轉下期,故累積帶薪缺勤主要是累積帶薪年休假。新9號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累積帶薪年休假應按月確認,這樣將使每月生產經營成本承擔的金額更加合理。
例1:東方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名職工每年有權享受12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權利可以向后結轉至翌年末,休假以后進先出原則為基礎,即首先從當年可享受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在翌年末,公司將對職工未行使的帶薪年休假權利支付現金。假定該公司一管理人員月平均工資為4 350元,則日工資收入為200元,遵照現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新9號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1)假定2013年1月,該管理人員沒有休年休假。公司應當確認相當于1個工作日工資的應付帶薪缺勤福利,分錄為:借:管理費用4 550;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 350、——累積帶薪缺勤200。實際支付職工薪酬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 350;貸:銀行存款4 350。
期末應付職工薪酬的差額200元則作為企業的一項負債暫時留在資產負債表里。
(2)假定2013年2月,該管理人員休了1天假。公司在該管理人員為其提供服務的當月,應首先計算職工正常出勤工資4 150元(200×20.75),然后計提相當于1個工作日工資的應付帶薪缺勤福利,反映該管理人員行使累積帶薪缺勤權利的情況,分錄為:借:管理費用4 350;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 150、——累積帶薪缺勤200。實際支付職工薪酬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 150、——累積帶薪缺勤200;貸:銀行存款4 350。
該職工仍有1天的帶薪年休假的權利尚未行使,故應付職工薪酬仍有200元的差額留在資產負債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