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在張店區人民法院,團隊成員與法庭法官展開座談。法官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猥褻兒童罪的修訂背景,詳解隔空猥褻案件的立案標準:“與傳統猥褻不同,‘隔空’行為多通過網絡實施,需精準界定‘淫穢物品’‘強制猥褻’等構成要件。”團隊成員認真記錄典型案例,發現案件多集中于社交平臺、游戲軟件,受害者年齡集中在8-14歲,且存在“熟人作案比例高”“取證難度大”等特點。
經過調研,團隊成員梳理出隔空猥褻案件的三大司法難點:一是網絡平臺責任界定模糊,二是未成年人證言采信標準不統一,三是跨省取證協作效率待提升。針對這些問題,團隊提煉出“預防-干預-救濟”全鏈條防治建議:
在預防層面,建議社交平臺建立“未成年人模式”自動過濾功能;在干預層面,推動公安機關與法院建立電子證據快速調取機制;在救濟層面,完善被害人心理疏導與法律援助銜接機制。調研成果已形成《隔空猥褻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實踐白皮書》,收錄典型案例50例、司法建議23條,為相關立法修訂與司法指導提供參考。
“同學們的調研視角專業且敏銳,為我們改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提供了新啟發。”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庭長對團隊給予高度評價。參與調研的學生閆同學感慨:“在信息化與數字化高速發展的今天,向未成年人伸出的違法犯罪之手的形式越來越多樣,未成年人保護之路任重道遠。”
此次法院調研為團隊后續宣講活動奠定堅實基礎。下一步,宣講團將走進社區、學校,結合調研案例開展“網絡安全法治課”,通過情景模擬、互動問答等形式,教未成年人識別“隔空猥褻”陷阱,向家長普及監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