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飲酒逃避查酒駕:鬧劇背后的法治尊嚴不容踐踏
近日,福建福州上演了令人瞠目結舌的一幕:司機賴某在遭遇交警酒駕檢查時,竟從后備箱取出白酒一飲而盡,妄圖以 “下車后飲酒” 逃避處罰。然而,法律的威嚴豈容挑釁,最終賴某因醉駕被吊銷駕照、面臨刑事處罰。這場荒誕鬧劇,不僅暴露了部分駕駛人對法律的無知與漠視,更折射出法治社會建設中亟待強化的普法與執法命題。(5月31日 荔枝新聞)
賴某的行為堪稱 “教科書式的反面案例”。其 “被攔下才飲酒” 的狡辯,看似抓住了 “現場” 與 “途中” 的時間差,實則是對法律邏輯的惡意曲解。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判斷酒駕醉駕的核心標準是血液酒精含量,無論何時飲酒,只要駕駛時體內酒精濃度超標,均構成違法。賴某企圖通過臨時飲酒混淆執法邏輯,不僅低估了交警的專業能力,更將公共安全置于危險境地。這種將法律當兒戲的僥幸心理,本質上是對規則意識的徹底背離,必須予以嚴厲懲戒。
此次事件中,交警部門的處置堪稱典范。面對當事人的惡意對抗,執法人員既保持了專業克制,又展現了法律剛性。從果斷攔截闖卡車輛,到依法進行抽血檢測,再到嚴格落實刑事追責,整個過程程序合法、證據確鑿,彰顯了法治社會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的基本原則。這不僅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向公眾傳遞了清晰信號: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終將受到應有的制裁。
賴某的結局,為所有駕駛人敲響了警鐘。吊銷駕照、刑事處罰的代價,不僅意味著個人出行自由的受限,更將在人生履歷上留下難以磨滅的污點。然而,更值得深思的是,為何此類荒誕事件仍時有發生?這背后,既有部分駕駛人法治意識淡薄、安全觀念缺失的主觀因素,也暴露出普法宣傳的深度與廣度仍需加強。當 “喝酒不開車” 的常識尚未內化為全民共識,當 “僥幸心理” 仍在某些人心中作祟,類似鬧劇就難以杜絕。
遏制酒駕醉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執法部門應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通過科技手段提升執法效率,讓違法者無處遁形;普法工作要更加貼近生活、創新形式,用真實案例強化警示教育;社會各界也應營造拒絕酒駕的輿論氛圍,讓 “開車不飲酒” 成為不可逾越的道德與法律底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防線,守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賴某的鬧劇落幕了,但法治建設的征程永無止境。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應從中汲取教訓,敬畏法律、珍視生命,共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公共安全。因為,在法律面前,任何僥幸都將無所遁形,唯有遵規守法,才是對自己和他人最負責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