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大學法學院赴魯寧豫津等地關于農村電商產業發展調研團成員前往河南省洛陽市嵩縣,對關于農產品電商化之中的法律合同規制相關問題展開調研。
團隊成員首先觀察了農產品的四種銷售方式:直接擺攤銷售、集中賣給銷售中心(菜市場農產品批發商)、電商網絡銷售、超市農產品銷售。調研發現,雖然農產品電商化是一種新型的農產品銷售經營的方式,與傳統的經營方式相比具有這不可比擬的優勢,但面臨著意想不到的困難。
農產品電商化的優勢主要體現在拓寬銷售渠道,降低銷售成本,提高農產品附加值進而提高農民收入等等。但其中農產品到手的可食性需要特別予以關注,物流配送問題尤其突出。許多地區物流基礎設施不完善,配送效率低、成本高,而冷鏈運輸也對溫控技術提出了一定要求,一旦出現運輸問題,將使得退貨和售后服務變得復雜,一旦出現質量問題,處理難度大,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另外,本次調研也發現了農產品電商化過程中的法律合同規制的系列問題。第一,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包含電子簽名與認證的局限性和點擊合同的法律風險。第二,合同條款的不公平性,主要表現在格式條款的不合理性、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不公平交易。第三,合同履行的不確定性,這就包含農產品的特殊性導致違約風險高、電商平臺的責任界定不明確。第四,合同糾紛解決機制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消費者維權成本高、以及法律適用和司法實踐的差異。最后,法律法規的滯后性和不完善性,比如專門法律規制的缺失,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專門針對農產品電商交易的法律法規,現有的《電子商務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雖然對電商交易有一定的規范作用,但在農產品電商交易的一些具體問題上,缺乏明確具體的規定,適用情況并不能完全匹配。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未來農產品電商化的發展離不開完善的法律合同規則,通過加強法律保障、完善合同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等措施,農產品電商將實現更健康、更可持續的發展。我們也期待未來農產品電商化銷售能有更健全的法律保障,能有更安心的交易平臺,能有完善的保障方式。法網電商,惠農興邦,鄉村振興離不開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離不開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更離不開法律的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