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吸事故視頻處罰引爭議,行業自治不等于“捂蓋子”
近日,一名男子在滑翔傘飛行時被意外云吸至8000米高空,全身結冰奇跡生還的視頻引發熱議。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立即介入調查。5月28日,甘肅省航空運動協會發布了《關于彭玉江在祁連山區域飛行事件的報告》,其中對滑翔傘事故視頻發布者顧志敏作出停飛6個月的處罰,隨后報告又被撤回。(5月28日,大河報)
根據協會此前發布的通報,顧志敏因“未經允許擅自發布飛行視頻,影響惡劣”被處罰。然而,公眾對這一處罰并不買單。根據《航空體育運動管理辦法》,協會對飛行活動的管理范圍包括飛行審批和安全規范,而視頻發布行為更多涉及隱私權,屬于民事范疇。就算顧志敏發布視頻的行為存在未爭取視頻出鏡者彭玉江同意的問題,那也是顧志敏與彭玉江的個人糾紛。從這一層面來看,協會似乎并不具備處罰權。協會的處罰行為是否模糊了行業自治的邊界?當行業自治淪為“模糊地帶”,公眾自然有權追問:處罰究竟是維護秩序,避免類似行為發生,還是壓制輿論,逃避監管不力的責任?
事故發生后,公眾輿論對滑翔傘安全管理提出諸多質疑:涉事教練彭玉江為何在高原訓練中未攜帶氧氣設備?飛行高度是否威脅民航安全?是否存在“黑飛”行為?然而,協會的初始報告稱“高度重視”卻在視頻發布次日才介入調查,且事后以“修改細節”為由撤回報告,暴露出程序漏洞與信息不透明。更關鍵的是,視頻作為事故調查的關鍵證據,協會卻向發布者進行處罰而非回應公眾關切,被指轉移事故焦點,掩蓋失責事實。航空運動涉及公共安全,在協會未能第一時間關注到事故時,視頻作為事故唯一信息源,其公開本應是行業進行反思、改進管理的契機,但協會的舉措無疑是將“負面影響”凌駕于真相之上,公眾監督和關切被徹底忽視。
此次事件中,行業監管的錯位性尤為明顯。一方面,教練未攜帶必要安全設備、意外發生誘因等安全隱患未被深入追查;另一方面,發布者卻因“傳播信息”被處罰。這種選擇性追責暴露出行業管理重“滅火”輕“防火”的傾向——與其費心管控輿論,不如先堵住安全漏洞。此外,協會作為行業自律組織,其處罰權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既難以服眾,也可能因“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損害公信力。若行業自治淪為封閉的“自查自罰”,其威嚴與公信力將大打折扣。
滑翔傘事故的爭議,本質是公共安全與行業自治的平衡命題。當行業規則模糊、監管邏輯錯位時,簡單壓制輿論只會加劇信任危機。唯有以公開透明回應質疑,以制度完善筑牢安全防線,才能讓航空運動在規范與信任中健康發展。畢竟,比“停飛”更重要的,是讓每一次起飛都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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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2 關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