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大二學生小張在網上看到一則兼職信息,遂與信息上留電話的人取得聯系,來到洪山區鵬程國際B座一公司,交了100元“資料保管費”后,該公司既不給安排工作也不退費。昨天,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介紹,因近期頻頻接到與小張有類似遭遇的在校生投訴電話,因此專門為大學生暑期兼職防騙支招。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即在校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約束,也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因此維權較為困難。
對此,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建議,在校大學生暑期兼職,應盡量參加學校或教育部門組織的勤工助學。學校和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和管理的兼職機會較有保障,學生個人在外打工的,也要向學校報備,爭取學校支持;
在校外兼職的,要盡量通過正規渠道,如市、區兩級人社部門所辦的就業機構;
如果通過職介機構尋兼職,要做到“三看”:一看證照,合法機構均有人社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二看收費,對于收費項目和標準不上墻、隨意收費、不開發票的職介,要提高警惕,同時保存收據等資料,以備維權;三看待遇,如果職介或用人單位給出的職位待遇很高,卻對個人的學歷、技能等不關心,甚至根本不問,極有可能是陷阱。
此外,在校生最好與用人單位就工作期限、內容、報酬、待遇、傷害處理等內容簽訂一份協議,便于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