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接到十多起關于暑期打工的投訴咨詢了。”市勞動監察支隊綜合科科長戴登凱說,有的是被中介忽悠的,一開始說好是派發傳單,其實是去拉貨;還有的是要交押金的。
戴登凱提醒,學生找暑期工需與企業簽訂“打工協議”,協議中的約定應當包括:工作地點、使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工作班次、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傷亡事故的處理辦法,等等。此外,找工作時不要輕易交納費用,如報名費、健康費、押金等。
另外,企業根據學生從事的崗位工種、工作時間長短、貢獻大小等情況給予勞動報酬的標準不得低于當地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南京市區的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1.5元。如果單位拒不支付或支付低于規定的最低勞動報酬,學生可向市勞動監察支隊投訴舉報。舉報電話:8659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