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家教、當服務員,一到暑期,不少大學生在各個崗位做起了臨時工。現在的大學生屬于一個特殊的群體,在校園和社會之間徘徊,大學生假期兼職打工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但是如何處理好老板與大學生工資問題之間的矛盾,成為了一個難題。
8月3日中午,記者接到了一個暑期打工者媽媽的熱線電話,打工者與用工企業的工資糾紛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按照打工者小楊的媽媽楊女士(化名)所述,記者來到打工者的工作地點龍沙路某酒店。打工者是一位剛參加完高考的準大學生,決定利用假期好好的磨練自己,體驗一下打工生活。在賺取學費和生活費的同時,鍛煉下自我。
小楊與酒店餐飲部李經理口頭約定,打工從6月29日至8月20日,工資談好一個月1200元加上200元的全勤獎。可是小楊在干滿一個月后,覺得太累干不下去了。跟李經理說明自己的原因,但李經理以他未履行協議為由扣掉大部分薪水,只給他400元,這讓小楊同學感到憤憤不平。
楊女士與酒店李經理的交涉,因中間小楊請了一天假,沒有滿勤獎不說,還要扣掉40元,最終的工資定為600元,但這樣的說法與楊女士心里工資底線相差甚遠。楊女士感到兒子辛苦了一個月,雖然請了一天假,卻只能掙回600元,決定要討個說法。
記者與楊女士來到該酒店餐飲部大廳,通過電話跟李經理進行溝通。李經理表示,由于酒店缺少員工,招工后就與用工者談好了,中途離職要扣錢。當記者提出這種規定是否有書面上的明文,李經理并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楊女士認為,討說法并不是在意錢的數量多少,重要的是一種酒店負責任的態度。經過記者的介入,雙方進行妥善協商,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
從這件事情來看,如果雙方有一個書面協議是最關鍵的,可以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黑龍江卓唯律師事務所律師肖華榮說,書面協議是法律認可的證據,可以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一旦出現糾紛或者權益受損害,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